施用一級毒品「不起訴」
本案當事人因為毒品案在假釋期間,需要定期回去地檢署找觀護人報到驗尿,然而在某日卻驗到有一級毒品的陽性反應,因此觀護人便轉呈給檢察官,檢察官便以施用一級毒品為由啟動偵查。
經過謙聖的努力並配合法醫研究所的相關見解,成功幫當事人拿到「不起訴」處分。
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
王聖傑律師團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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