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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求償120萬〚侵害配偶權〛-免賠!

侵害配偶權案件

本案是發生在高雄的「侵害配偶權」案件,當事人遭到原告指控介入他人婚姻,且原告掌握同案被告「女方」的手機內容。

證據看似明顯得以認定有侵害配偶權的事實,原告也藉此據以求償120萬元的損害賠償。

 

然而最後謙聖爭取到的判決結果卻是「免賠」,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?

原來因為原告取得被告女方的對話紀錄,居然是使用不合法的手段取得而是搶來的。 

 

再冒充女方的身分去誘導被告男方,講出許多疑似有「侵害到配偶權」的事實。

然而法院自然不能容許這種行為,要是民眾都用非法行為來蒐證那不就會造成社會大亂!
 
因此法院衡量過後也很乾脆、直接宣告:手機對話紀錄截圖的部分「完全沒有證據能力」。

最終在謙聖的協助之下,恭喜當事人也成功擺脫官司的糾纏
 
用一毛錢都不用賠償的結果、結束這回合!

侵害配偶權案件也是謙聖的拿手領域之一。

記住!「有事找謙聖、找謙聖沒事」

做筆記的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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