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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調解流程律師解答一次搞懂:法律程序、實務操作與律師專業介入

王聖傑律師
車禍調解流程律師解答一次搞懂/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
車禍調解流程律師解答一次搞懂/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

交通事故衍生之賠償爭議,若未能妥善處理,可能導致民事訴訟或刑事責任風險。車禍調解作為法定前置程序,不僅能避免冗長訴訟,更可透過專業法律策略確保協議效力。


本文由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刑事律師團隊,以實務經驗解析調解程序、常見爭議與律師關鍵介入時機,協助當事人掌握法律優勢。


 

一、車禍調解與和解之法律效力解析


1. 車禍和解(私法和解)

  • 定義: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賠償條件,無須經公權力介入。

  • 風險

    • 協議無強制執行力,若一方反悔須另提民事訴訟。

    • 常見漏洞:未明確記載賠償項目、分期給付違約條款、拋棄刑事告訴權爭議。


2. 車禍調解(法定調解)

  • 法律依據:依《鄉鎮市調解條例》或《民事訴訟法》進行,具備下列效力:

    • 執行力:經法院核定之調解書等同確定判決。

    • 拘束力:調解成立後不得再行起訴(一事不再理原則)。

    • 刑事豁免:若調解書載明「拋棄告訴權」,將阻卻刑事追訴。


 

二、車禍調解申請程序與法律要件


1. 調解管轄與申請方式


  • 管轄機關:事故發生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,或法院調解庭。

  • 申請主體

    • 雙方合意申請:需共同填具調解申請書(可線上申請)。

    • 單方聲請:向法院提民事訴訟前,得依《民事訴訟法》聲請調解。

  • 強制調解:涉及過失傷害(《刑法》第284條)案件,法院於起訴後依職權移付調解。


2. 調解流程圖解



階段

程序內容

法律依據

1. 申請

提交申請書、事故資料、初步鑑定報告

《鄉鎮市調解條例》第10條

2. 審查

確認管轄權、請求權基礎、爭議可調解性

《民事訴訟法》

3. 會議

調解委員主持,釐清責任歸屬與賠償範圍

4. 核定

調解成立後10日內將調解書及卷證送請移付法院審核。

《鄉鎮市調解條例》第26條



 

三、調解實務常見法律誤區與風險控管


▶ 誤區1:輕忽「調解書記載事項」之法律效果


  • 錯誤認知:僅概括記載總賠償金額,未逐項列明醫療費、勞動力減損、精神慰撫金等細目。

  • 律師建議:應明確區分「財產損害」與「非財產損害」,避免未來主張《民法》第218條「損益相抵」時遭扣減。


▶ 誤區2:未保留「刑事告訴權」之協商空間


  • 實務陷阱:調解書中若記載「拋棄刑事告訴權」,加害人可能據此聲請不起訴處分。

  • 策略解方:律師將協助擬定「附條件拋棄條款」,例如「於賠償金全數給付後始生效力」,保障當事人權益。


▶ 誤區3:誤認「調解不成立」等同協商破局


  • 法律機會:調解過程中之陳述與證據,可作為後續訴訟之攻防基礎。

  • 關鍵行動:律師將同步準備「訴訟保全程序」(如假扣押、證據聲請),強化談判籌碼。


 

四、律師專業介入之四大關鍵作用


1. 法律風險評估

  • 解析初判表、車禍鑑定報告之法律效力,預判肇責比例與賠償範圍。

  • 舉例:機車騎士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,可能需負擔70%過失責任。


2. 賠償金額精算

  • 依《民法》相關規定核算下列項目:

    • 財產損害:修車費(須扣除折舊)、代步費、醫療器材費用。

    • 非財產損害:精神慰撫金。


3. 調解戰術擬定

  • 攻防策略

    • 對加害人:以刑事過失傷害罪追訴壓力促成調解。

    • 對被害人:提出「一揽子賠償方案」避免分期付款風險。


4. 調解後續執行保障

  • 若對方未依調解書履行,律師將直接聲請強制執行(查封薪資、扣押財產)。


 

五、立即行動:專業法律團隊為您權益把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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