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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相片lawyerwang

製毒工廠案件全員交保

剛剛看到這篇關於製毒工廠案件的電視報導,剛好這個案件是我處理的,那就來講一下好了


首先製毒工廠的酬勞,一天約1萬至1萬5,每個人做自己負責的毒品製程,在工作期間手機一律沒收,禁止外出,然後每個人都不會知道工廠位置,因為在進去工廠之前實際上都是矇眼的(就像電影演的那樣)。


運作上每人會安排在自己的小房間,一個房間一至二人不等,當完成負責部分的毒品後,就把半成品或成品放在房門外,會有專人來收,然後貨物集中後,再來做後端的產銷,在每個通路點點放貨。


再來這個案件是由高雄市調查局指揮,當天一大票人無預警的直衝桃園平鎮雙連坡,直衝工廠內部抓人,抓完人之後再通知平鎮分局到場「維持秩序」,這時候工廠外圍的人看到事發後,馬上回去通報聯繫我..........(這段消音).........然後王律師就登場了。


登場後先帶隊到平鎮分局外集合(因為被衝當下只有看到平鎮分局的警備車),此時覺得分局外面怎麼如此平靜不尋常,幾番討論後派員進去詢問,才發現平鎮分局內夜間執勤員警沒人知道這件事WTF(是真的不知道還是假的不知道就...)。


總之看的到平鎮的車總沒道理沒人知道吧,所以就換我進去遞了名片,然後透過一些外部關係透露,知道了這案件是哪個單位辦理的,就開始聯繫高雄調查局。


但是這調查局也是奇葩,電話整晚不接,不接就算了,早上律師團一到調查局,調查局人員跟我說都做完筆錄了(嗯...內心)到地檢跟犯人律見後,犯人說他們是全程夜間訊問,而且不知道有律師要來陪同做筆錄(就長官們不接電話嘛),總之結果就是幾乎全員交保。


順便一提,有時候院檢為什麼會同意讓犯人交保?法律上是沒有串供跟滅證的可能,更多時候是放人回去繼續跟監、繼續監聽、繼續蒐證、繼續放長線釣大魚以謀求更大的業績,組織犯罪嘛要更多事證才能一網打盡。


實務上,也有明明就知道誰在販毒,你不抓,為什麼不抓?因為上頭指示暑假嘛,青少年吸食毒品問題嚴重,所以啊要抓幾個年輕人吸毒的來衝衝業績,這時候跟毒販交換一下情資就好了,彼此互相幫忙一下這樣。


毒品問題錯綜複雜,但也是我最愛接的案件之一,每每承辦毒品案件都有不同的感想跟心得,其實你去跟這個圈子的人多接觸就會發現,他們也是一般人,只是做了法律禁止的事情,僅此而已,至於為什麼會這樣,因為每個人的背後都有故事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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