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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王聖傑律師

緩起訴期間施用毒品,律師成功爭取「繼續維持緩起訴」

被員警利用通訊軟體Grindr釣魚,而涉案吸食毒品 !


本案當事人是來自香港的朋友,隻身一人來臺灣工作,卻被臺灣員警利用通訊軟體(Grindr)釣魚,而涉案吸食毒品。


因本案當事人在找到謙聖前才剛獲判第一個緩起訴,不到一個月內,馬上又再次被抓。

如果(第二次)的吸食毒品案件,造成(第一次)的緩起訴被撤銷,可能會連帶影響當事人在台居留的資格。


了解到情況嚴重性之後,謙聖馬上著手相關的準備工作,並以爭取「繼續維持緩起訴~二緩」為目的。

與當事人密切配合、不斷討論,擬定出一套最合適的訴訟方針,最後順利幫當事人再拿到一次 緩起訴戒癮治療。


謙聖毒品律師這邊再呼籲一次,毒品案件緩起訴期間內再犯的人,比比皆是。

謙聖曾多次幫當事人爭取到「繼續維持緩起訴」,甚至還有連續獲判四次緩起訴的戰績

所以遇到問題時,別慌張!

第一時間找謙聖來為您解決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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