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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聖傑律師

拍攝蒐證「駁回」侵權行為

當事人懷疑丈夫外遇 為了蒐證有行拍攝之事 卻被第三者以侵害隱私權提告


丈夫與第三者謊稱彼此是閨蜜 並沒有侵害配偶權之情形

第三者還向當事人提告侵害隱私權,請求民事賠償。


我們主張 影片是在公共場所拍攝 拍攝手段也沒有違反公序良俗 |終得對方起訴被駁回的勝果|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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