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晚上接到一通電話,是在高雄的當事人,因為在網路約砲,結果被高雄某分局員警釣魚 !
【毒品律師開講】
當事人打給我時 聽得出來已經在顫抖 講起話來都瑟瑟發抖 語無倫次的請求協助
員警到場查證當事人身分後
便以當事人是毒品列管人口當作理由,要求當事人讓他們(四位員警)看包包,並且不讓當事人離開,大聲小聲的。
接到電話後,原本我是一邊指導當事人如何應對,當事人一邊回答員警,但情況越來越不對,當事人就快被嚇到主動開包包了,開了基本上就完了,因為裡面不該有的東西絕對存在。
這時候我就直接請當事人開擴音,並開始錄音,先請教對方是哪個分局的,再請教對方為什麼扣住當事人(員警答:因為我們盤查他的時候,他一直發抖,我們懷疑他有犯罪嫌疑,我們要跟檢察官請示拘票並要求查看包包,而且還講了一句很大聲的,他是毒品管制人口我們為什麼不能看),聽完之後大概知道勝券在握了。
我回:「先重複一次,所以四位是某某分局的員警,你們說你們因為看當事人發抖,所以不讓他離去,並要求看包包,而且你們現在沒有拘票在手,單純以當事人是毒品管制人口就要看人家包包是吧」,你們要為你們說的話負責哦,我全程錄音,你確定要這樣弄??
之後員警馬上就讓當事人離開了,當事人也少背一條毒品案。
我都教育我的當事人,不論你是開車被臨檢或者約砲,只要不是現行犯也沒有檢察官核發的拘票,沒有人可以用你是毒品管制人口這點,對你搜索,叫你尿尿。
當然大家還是不要做非法的事情,不是每次都能化險為夷(說不定我在睡覺)
警察只要循合法途徑 相信也沒人能阻擾你們辦案的。
工作上的對抗是一回事 私下還是有很多警察朋友的
立即私訊 👇
🔍IG:chien.sheng_
🔍FB: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
🏛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64號6樓
🏛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056號6樓
☎️(03)3150-034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