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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聖傑律師

【謙聖|詐欺案件分享】️有意還款被控詐欺取財🔸不起訴🔸



當事人因急需資金周轉而向告訴人借款,對方知曉當事人名下有房產後誤以為其有還款能力,便同意借了高達七位數的存款給當事人。


後來雙方起了爭執,告訴人便要求提早還款,由於太過臨時導致當事人沒辦法馬上還款。


告訴人便拿著當初簽的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,意外發現當事人名下的房產竟是「借名登記」,深感受騙的告訴人憤而報警、提告詐欺取財。


面對無端的指控讓當事人覺得非常委屈,自己明明有還款意願怎麼會是詐騙呢?


因此特意找上專打詐欺案件的謙聖協助,要知道,詐欺罪成立的條件有兩項:

1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

2、使用詐術來騙他人交付


而當事人有簽署本票擔保承認這筆七位數借款,借據上也沒有記載「以房屋作為債權擔保品」。


因此可證明當事人與告訴人間僅僅是借貸關係,並沒有意圖佔為己有或使用詐術來取得款項!


透過上述觀點與謙聖律師精湛的辯護策略,最終我們成功幫助當事人證明自身清白!


恭喜拿到詐欺取財「不起訴」處分!


讓當事人不用在往後的生活中背負一條詐欺罪名。


🔰當你求助無門時,謙聖為你敞開大門


觸犯詐欺案件請謹慎處理,建議尋找專辦詐欺案的律師陪同偵訊、開庭。

畢竟你的每字每句,都會影響判決結果!


「有事找謙聖、找謙聖沒事」

 

※謙聖與其他律所不同,我們承接重大刑事案件。


利用清晰的邏輯,準確分析每個案情內容,並寫下最合宜的策略。即使案件再困難,謙聖都會盡全力替您解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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