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被告先前已有五次酒駕判刑的紀錄 !
這次又誤觸酒駕刑罰,遭檢察官在起訴書中要求判處7個月以上的徒刑,等於要剝奪被告易科罰金的機會(6個月以下的宣告刑,才能聲請易科罰金)。
法條小補帖
依刑法第185-3條規定,酒駕的刑罰是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能加上20萬元以下罰金。
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汽車駕駛人酒測超標處3~12萬元以下罰鍰,機車駕駛人酒測超標則是處1.5~9萬元以下罰鍰。
本案被告身為公司負責人與家庭支柱,千萬不能進去服刑,在他人的推薦下找上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謙聖。
謙聖接手處理後,首先研究本案被告先前的酒駕判決,並比較本次與先前酒駕行為的不同。
整理出差異處之後,向法院做出詳細說明,並輔導被告自費接受酒癮治療,最終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第六次酒駕仍得易科罰金的刑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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